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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
作者:向春玲 来源:《理论网》 添加日期:13年01月09日

       主持人:《理论网》编辑李小北

       在线嘉宾:中央党校科社部社会学教授向春玲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参与《理论网》专家访谈。今天与《理论网》携手直播本次在线交流的还有《中国经济网》和《红网》。新春伊始,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即将于2009年3月在京召开。近日,国内一些媒体就老百姓最关注的“两会”热点问题,在网上开展调查。截止2月4日下午16时,反腐倡廉、医疗改革、收入分配成为网友们最关心的三大“两会”热点,其中“医疗改革”更是因其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成为民生领域中最受关注的话题。

       医疗卫生是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大事,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人民的医疗卫生问题。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这份医改方案汇集了亿万人的智慧,紧紧抓住“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个核心,切实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上日程,特别是3年内8500亿元的投入预算让民众看到了医改成功的希望。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追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对社会各种群体实现全覆盖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存在着医保政策的城乡分割、条块分割等问题,这种城乡居民二元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使城乡居民就医的可选择性受到限制,也无法满足我国庞大的流动人口看病就医的需求,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难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形式。

       因此,如何在制度设计上打破这种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让参保的城乡居民在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中切实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成为当前亟需破解的难题。对于这一引起广泛关注和期待的问题,理论网特别邀请到中央党校科社部社会学教授向春玲女士,向教授长期研究城市化问题和城乡社会发展问题,2006年开始研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去年下半年,向教授就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专程去重庆成都调研。下面我们请向教授与大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向教授,您好!

       向春玲: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首先请允许我利用这个机会向《理论网》、《中国经济网》和《红网》的网民朋友们拜个晚年,祝大家牛年大吉大利,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广大网民朋友就城乡一体医疗体制改革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医疗卫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事业。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过,在这个“寒冬”里,无疑像一股“暖风”,让广大民众感到了“春天”的临近。请问向教授,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涵盖了哪几部分?其特点和现状分别是什么?

       向春玲:医疗体制改革最重要的问题是三个: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了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最关键的因素是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已经基本上做到了全社会各种群体的全覆盖。

       它的特点是: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建立了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

       新医改方案中,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就意味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成为老百姓基本权利的一部分。所以你刚才提到,新医改方案的通过在严寒的冬天给民众带来了春意,我想这正是反映了广大民众对医疗改革的信心。

       主持人:有媒体评论说,要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城乡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要适合中国的国情,以人为本。请您谈谈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式存在着哪些矛盾?

       向春玲:首先,我认为在基本医疗保险层面,应尽可能做到以人为本,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形式相适应。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必然给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带来重大影响,也必然对我国人口流动产生巨大影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户口政策将每个人限制在某一固定的地方工作和生活,社会流动十分缓慢。而市场经济强调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这里包括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社会学把人口流动分为垂直的社会流动和水平的社会流动,垂直流动主要表现在从农村流向城市。这是因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使我国城乡对人口流动产生了巨大的动力:首先,农村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及土地联产承包制,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使一部分农民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农民增强了商品意识、市场意识,产生了离开农村谋求新发展的需求,从而,形成了农村对剩余劳动力所产生的巨大推动力。其次,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城市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增加很多,城市基础建建规模扩大,对建筑业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给流动人口提供许多就业机会,因此,城市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产生了巨大的拉力。水平流动是从内地流向沿海。从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发达地区流向更发达地区,这主要是市场经济以经济利益为导向配置资源的作用。沿海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快,就业机会多,工资收入高,对劳动力的吸引力强,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孔雀东南飞”的人口流动现象。

       我国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率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0%左右提高到现在的44.9%。目前,我国有1.3亿的农民在流动。今后,每年还要有1300万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化的发展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还将持续很多年,这种人口的大规模流动,需要我们以人为本,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政策和制度设计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区域统筹。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

       1、城乡分割。实行的是不同身份的人群有不同的医保政策,不仅参保缴费标准、财政补贴标准不同,报销比例、审批项目等医保待遇标准也有区分。这种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人为地分割了不同人群,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

       2、管理体制问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各自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这样做虽然工作起来相对简单,但是它造成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不能兼容的局面,成为各级地方财政和经办管理的沉重负担。从大局来看,多头管理容易形成各自为政,协调困难、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这需要尽快理顺管理体制。

       3、开放性问题。城乡居民二元保障制度的设计,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可选择性也受到限制,相对富裕的农民不能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些低收入的城市居民不能选择缴费较低的新农合制度;另外,也不能满足我国庞大的流动人口看病就医的需求,难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形式。

       主持人:2009年2月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有网友注意到,最新的一号文件在关于“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这一章节中,提到了“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相关内容,这位网友想请您解读一下上述内容传递出什么样的信息呢?

       向春玲:谢谢这位网友的问题。我想,这也是我们全国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通篇贯穿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夯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础、应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挑战、做好新一年“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当前我国社会有一个基本判断:“我国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为此,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城乡一体化不仅是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分工、基础设施一体化,还体现在城乡就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因此,在基本医疗保障层面,应尽可能地强调社会的公平性,体现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在制度设计上必须打破这种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探索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

       但是,二元结构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很多方面,涉及到广大的农村,也涉及到城市;涉及到调整城乡利益,以及很多利益主体。鉴于这种情况,应该先在局部地区探索,积累经验。2007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选取重庆市和四川省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目标就是基本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的体制机制,为全国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主持人:有网友问,一说起重庆,我首先想到的是走在大街小巷的挑夫,也就是俗称的“山城棒棒军”,他们大多数人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没有医疗保障,那么这次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重庆市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如何让他们享受到和重庆市民同样的医疗保障呢?

       在请向教授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给网友们读一段有关重庆市的背景资料,让大家对重庆这座城市有个大致的了解。重庆市是中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并存是重庆市特殊的市情。3198.87万户籍人口中,至今仍有73.6%的人口属于农业人口。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3750元,农民纯收入3509元。

       向春玲:这位网友的问题其实涵盖了两个小问题,一个是“从无到有”的问题,一个是“待遇平等”的问题,下面我分开来回答。

       首先,重庆市自2000年以来,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使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

       你刚才提到了“山城棒棒军”,重庆城区拥有大量这样的务工农民,对于这部分城乡流动人口,以前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限制,多数人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障。2003年重庆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们由于户口在农村,就要加入新农合制度,但是,他们在城里工作,一旦生病,他们在看病就医和报销医药费就会面临很多的困难。2007,中央正式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政府决定,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具体规定是,凡是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学生(除大学生外)和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根据上述办法,针对刚才那位网友提到的“山城棒棒军”这一群体,只要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那么就能享受医疗保障。

       第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一方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又满足不断增长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农村与城市还是存在着较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习惯以及对于看病治病的态度也不一样,因此,重庆市在设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时,充分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医疗消费的差异,全市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但是分为两个档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一般来讲,第一档是为农民设计的新农合的缴费档次,但是,困难的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第二档是为城镇居民设计的缴费档次,但是,有条件、相对富裕的农民也可以选择第二档缴费,城乡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选择缴费档次。这样一来,在就医上,“山城棒棒军”便拥有了跟城里人同等的待遇。

       主持人:谢谢向教授。您刚才谈到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个新名词,您能不能给大家具体讲一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怎么建立和运作的?还有您说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分为两个档次”,这两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分别是多少?

       向春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纳入同一个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一个平台,两个标准”。“一个平台”是依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台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两个标准”是指制订两个档次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供城乡居民自由选择。

       第一,重庆市2003年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5年的发展,已经覆盖2008万人口,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积累了低水平起步、保障大病医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基金风险、衔接医疗救助等成功经验。2007年,在全国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时候,重庆市没有在新农合制度之外再建立一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而是结合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实际,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直接与新农合制度融为一体,建立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样有利于整合公共资源,减少重复浪费,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城乡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为此,重庆市规定,凡是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学生(除大学生外)和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重庆市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情况,在筹资方式上,坚持低水平起步;在筹资渠道上,建立家庭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多方筹资机制。

       首先,重庆市在设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时,充分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医疗消费的差异,全市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筹资水平,2007年为50元/人/年,2008年为100元/人/年;二档筹资水平,2007年为160元/人/年,2008年为200元/人/年。

       当然,筹资标准不一样,报销比例的待遇也分两个档次。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情况是这样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的起付线一档和二档一样,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市级) 1000元。但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一个年度)不同, 住院费报销的一档封顶线12000元;二档封顶线50000元;特病门诊费报销一档报800元/人/年,二档1800元/人/年。不同的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不同:一级医疗机构一档45%,二档60%;二级医疗机构,一档报25%,二档4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一档15%,二档25%。

       其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一般来讲,第一档是为农民设计的新农合的缴费档次,但是,困难的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第二档是为城镇居民设计的缴费档次,但是,有条件、相对富裕的农民也可以选择第二档缴费,城乡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选择缴费档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可适当调整筹资水平。各档次筹资水平减去政府的财政补贴之后,剩余部分为个人缴费。

       再次,选择一档参保的,享受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待遇,对参保人员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予以普遍补助。城镇困难居民(三类困难群体,即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择一档标准参保,政府增加的60元补助,可由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记账,用于支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或用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最后,选择二档参保的,具体的待遇支付办法由各试点区政府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行制定。

       重庆市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还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在参保缴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信息网络建设、补充保险等方面陆续制定了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实施办法,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构建了相应的政策保障。

       主持人:谢谢向教授如此详细的解答。那么目前重庆有多少区县开展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县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等待遇上是否完全相同?

       向春玲:2007年9月5日,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10月,重庆市在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永川区和南川区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范围达到21个,至此,已经有26个区县进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试点。计划2009年试点区达到80%,2010年在全市建立覆盖城乡的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可以说,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在一年的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重庆市作出了积极探索。

       重庆市各试点区在在筹资标准上基本统一,但是,在补助水平上有一定的差异,报销比例不一样。例如2008年3月,江北区的试行方案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一档为1.2万,二挡为5万(江北区2008年5月底调整为一档的封顶线3万,二挡为9万);南岸区试行方案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一档为每人一年1.5万元,二挡为4万元。还有一些区县在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上也不尽相同。 还有一些区县在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上也不尽相同。目前各试点区在合作医疗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上的差异是由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所决定的。随着经济的增长和政策的完善,各区县都会不断地降低合作医疗的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让参保的城乡居民在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中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主持人:可以说,重庆市建立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现象,实实在在给当地城乡居民带来了实惠。但是也有网友提出这样一个现象,对城镇和农村中的困难居民、低保户和低收入老年人这部分困难群众来说,往往因为垫付不起治疗费用而不敢就医,那么他们就难以享受到医疗保障。对这个问题,重庆市有关部门是如何解决的?

       向春玲:的确如此,重庆市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城市,在主城区也存在着居民收入差距的问题,在这方面,重庆市政府做了充分地考虑,对城镇和农村的困难居民、低保户和低收入老年人等都给予了政策上的倾斜和医疗救助。

       第一,对一般城镇居民的补助。2007年政府每年按人均4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中央和市财政每年按20元标准进行补助。2008年政府每年按人均8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中央财政按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市区财政每年按人均标准也相应提高到40元。

       第二,对困难城乡居民的补助。农村困难居民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20元参保费用除五保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外,农村低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资助10元,个人缴纳10元。城市困难居民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120元参保费用由政府资助60元,个人缴纳60元;对城市困难居民自愿选择一档参保的,政府从60元补助资金中安排10元用于资助参保,余下的50元补助资金由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记账,用于当年本人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个人缴纳10元。

       第三,对困难区县的补助。重庆市政府将全市分为三个经济社会发展圈,主城区——普通区县——国家和市级贫困县,市级财政对主城各区补助50%,一般区县(自治县)补助75%,国家和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县(自治县)补助90%,其余部分由区县(自治县)财政承担。

       第四,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与城乡医疗救助的制度衔接。我国城乡医疗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对城乡居民中的困难群众实施大病和常见病的医疗救助,确实减轻了患病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但是,这项制度还不能很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的看病问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可及性不高。由于大病医疗救助设有门槛,且为事后救助,医院实行缴纳治疗费用后再报销的程序,困难群众往往因为垫付不起治疗费用而不敢就医,使这部分困难群众难以享受到医疗救助。二是公平性不强。起付线的设置,造成越是困难的群众越难以享受到医疗救助;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使越是困难的群众因自付医疗费用少而得到的救助数额也少。三是程序较繁琐。医疗救助审批程序设置较多,效率不高,时效不强,困难群众难以及时受助。四是效果没有预期明显。由于制度设计救助范围较窄,救助方式单一,救助门槛较高,救助水平较低,救助制度的作用难以发挥。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必须把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衔接起来,让困难农民看病既便宜又方便。

       重庆市渝北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本着“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原则,创新救助方式,简化救助程序,积极探索医疗救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机结合,研究制发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渝北区有效整合两种制度的做法是:(1)政府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按每年10-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额资助,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参加“合作医疗”。(2)对困难农民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发给300元的日常医疗救助金,提高其家庭账户总金额,解决其日常门诊医疗费用。(3)对需要住院的困难农民,该区实行大病医疗的及时救助,取消住院费用的起付线。住院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后,患者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困难农民看病一分钱都不用出。(4)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后,由民政部门对患者自付部分给予60%的救助,但最高救助总额不超过3000元。(5)渝北将“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的区级医疗机构、街道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单位,搭建起了医疗服务网络。在这些服务网络建立了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系统。现在,只要受助群众生病住院,报上卡号,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将自动启动,医疗费用自动生成为“合作医疗”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救助对象自付金额3个部分。出院时,受助者只需交纳自付部分。“渝北模式”的特点,就是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解决救助对象的后顾之忧,使困难群众的病后能得到及时、快捷、方便的治疗,真正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使医疗救助简便易行,公平实用,让困难群众患病后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增强医疗救助的可及性,提高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制度应有的作用。

       由于成功地进行了合作医疗与民政医疗救助的无缝衔接,渝北区因此获得了“全国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评审会最高荣誉奖———特别贡献奖。目前,“渝北模式”正在全市推广。

       主持人:作为重庆市的缩影,渝北区推出的“渝北模式”为全市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起到了示范作用,作为国内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城市的缩影,重庆市也为全国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制度开创了先河,请您谈谈在全国推广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的意义何在?

       向春玲: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脚步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反映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我认为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意义重大。

       首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性。1)重庆市城乡合作医疗的试点最突出的成效是在制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城乡居民二元结构的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一个平台使得城乡居民共享一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打破城镇、农村户籍限制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之下,这就从制度上消除了城镇和农村的“二元”差异,保证了社会公平的实现。2)“两个标准”的设计考虑到城乡居民不同群体在经济收入、医疗消费上的差异,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选择。也满足了城乡流动人口对医疗保障制度的需求。同时,在“政府+个人”的筹资模式上,政府对于城乡居民筹资水平的投入上是一致的,这是政府对待社会公民公平性的表现,克服了以往城乡有别的医疗保障投入。3)在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上,只有档次的差异,没有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从制度上克服了农民报销比例少,城镇居民报销比例多的情况。4)加大了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的责任。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不仅有效缓解了资金筹集的困难,让每一个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政府的补贴,而且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现象,实实在在给城乡居民带来了实惠。真正体现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使得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进一步提高。

       其次,有效地整合了资源,降低了制度的运行成本。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有效地总结和吸取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取得的经验,有效利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网络信息平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起来的各级社会保障平台和卫生部门建立起来的各级卫生服务机构,有效整合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和新农合管理机构的行政资源,提高了管理效率,避免了资源浪费,节约了制度的运行成本,为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第三,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合作医疗政策设计,一部分得大病的城乡居民享受到了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实惠,看病就医率有所上升,群众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同时,也促进了基层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给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主持人:很多网友对重庆市实施的城乡医疗合作一体化非常感兴趣,他们特别想知道,这种医疗合作体制是否能够在全国推广?如果面向全国推广,目前存在哪些问题?请向教授解答一下,谢谢!

       向春玲:2008年初,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已经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市和成都市,以及东南沿海城乡一体化进程较快的地区,可以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制度模式,为逐步建立政策衔接、待遇较均衡、管理更高效的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路子。”从这段话里我们看到,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目前只是试点,成都作为试点城市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同时我也注意到,全国有不少省市虽然不是国家的试点,但由于条件比较成熟,也在做这方面的探索。

       从重庆来看,在短短一年的试点工作中建立起了“一个平台,两个标准”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当前医疗保障城乡分割、条块分割问题的突破口,但还不是一个非常完善的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方案和最终制度,因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没有纳入进来,这需要进一步的探索,这是其一;其二,要尽快理顺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管理制度,现在是多头管理,容易形成各自为政,协调困难、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制度管理运行成本高等问题,这需要国家从建立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制的大局出发,整合现有的管理模式,尽快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统一管理体制,这是城乡一体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第三,要提高统筹层次,目前是县级(区级)统筹,范围比较小,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异地看病就医的需求。第四,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制的建立必须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配套,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同时,对于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政府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治,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第五,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让社区居民和农民能就近看得了病、看得好病,降低医疗成本等等。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统筹的不断推进和制度创新来解决。

       主持人:通过今天与向教授的交流,我们看到重庆市在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上,取得了资源得共享、城乡得统筹、居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好成绩,有力地推动了重庆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为全国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做出了有益的贡献。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理论网》联手《中国经济网》和《红网》的专家访谈到此就告一段落了,感谢向教授的精彩发言,感谢各位热心网友的积极参与,相信通过今天的在线交流,大家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正值立春时节,理论网也借此机会祝愿这阵“利民、惠民”的“春风”早日吹入每一户寻常百姓家。

       向春玲:建立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是一个关系到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甚至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今天我只是与大家分享了个人的一些看法,也介绍了国家省级试点城市重庆市一年来的试点,观点不当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今天《理论网》、《中国经济网》的网友给我提了一些很好的问题,因为时间关系没有一一回答,有些问题还需要我进一步深入研究。我还会就这个问题研究下去,也会继续关注重庆市和其他省市在这方面新的做法,希望能够进一步同广大网友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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